为贯彻落实民政部等9部门《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》(民发〔2016〕21号)精神,潜江市着力从公益着手,不断创新思路、破解难题、投入资金,不断推行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,持续深化我市殡葬改革,助力美丽乡村建设,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,取得了明显成效。
一是政策推动、站位高远。市政府每年将城乡公益性生态公墓建设资金纳入财政预算,已拨付公墓建设资金和旧坟迁移补助资金1489.6万元,已完成53个村的公墓建设,2020年民生实事中专门增加了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事项,筹资1.8亿元,启动公墓建设三年计划,完成350个行政村(农村社区)的公益性公墓建设。
二是破解难题、全面推进。不断创新公益性公墓建设形式,目前,潜江市第三代农村公益性公墓已经试点完成,做到“占地小、硬化少、碑卧倒、绿化好、可降解”,既解决安葬需求,又美观漂亮。
三是做实规划,全域推进。结合区镇处意见和条件成熟度,拟定了全市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三年计划:2020—2022年分别覆盖97个、95个、112个行政村(农村社区),实现公墓建设、旧坟搬迁统筹推进,促进我市美丽乡村建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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