潜江市民政局加强临时救助工作 保障重点困难对象基本生活

索 引 号: 011396186/2020-145183 主题分类: 其他 发布机构: 潜江市民政局 发文日期: 2020年09月28日 10:50:40 文  号:无 效力状态: 有效 发布日期: 2020年09月28日 10:50:40 名  称: 潜江市民政局加强临时救助工作 保障重点困难对象基本生活

发布日期:2020-09-28 10:50

近日,潜江市民政局大力实施临时救助,对全市2638名常年患重特大疾病和严重慢性疾病的城乡低保、贫困户对象发放定额救助资金共计582.1万元,实现对上述重点困难对象托底性保障。

在摸底调查时坚持不漏一人。市民政局组织各地对城乡低保家庭成员、建档立卡贫困对象等重点困难对象逐一走访调查,摸清其中常年患重特大疾病和严重慢性疾病的对象,逐一确认,做到不多报、不漏报。

在严审资料时坚持不错一个。市民政局严格审核上述对象提交的申请资料,确保个人身份、病种病情、费用票据等资料真实有效,为对象确定救助标准提供判定依据,做到救助标准不错一个。

在执行标准时坚持不少一分。市民政局依据对象病种病情执行分类救助,按照类别紧扣救助标准,救助标准为每人从1380元至4140元不等。对患严重精神障碍风险评估达到3级的,按照城市低保标准6倍即4140元予以救助;对患尿毒症、白血病的,按照城市低保标准4倍即2760元予以救助;对患癌症、心脏病(急性心肌梗死、先天性心脏病、风湿性心脏病、肺源性心脏病)、肝硬化、红斑狼疮、强直性脊柱炎、血友病、糖尿病Ⅱ型、重症肌无力的,按照城市低保标准2倍即1380元予以救助。凡审批通过的对象,其救助资金通过社会化发放到个人账户。

市民政局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政策作用,托底线,保稳定,做好急难型和支出型困难群众的救助,切实提升困难群众的获得感、幸福感和安全感。(市民政局 何普轶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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